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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餐饮行业协会(章程)(讨论稿)

发布时间:2011-06-10 17:03:01 来源:泸州市餐饮行业协会 浏览次数:0

  (八)、开展餐饮、烹饪行业技术、经营管理人才的培训和人才交流,为外派劳务机构选派厨师、服务员等相关人员从政治思想、技能素质方面严格把关,并协同有关部门办理厨师出国劳务。

  (九)、办好餐饮、调味品行业《泸州餐饮文化》刊物,为泸州餐饮行业、调味品行业的学术研究、论文、“名店”、“名师”、“名菜”、“名宴”、“名小吃”、打造餐饮品牌等方面提供平台。以此积淀泸州的餐饮文化。

  (十)、完成四川省烹饪行业协会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交办的有关工作。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协会会员有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八条 申请入会的条件:

  (一)团体会员:全市各种经济成份,经过注册登记,具有一定经营规模的餐饮、原辅料、调味品、外派劳务等企业;烹饪、餐饮行业的理论研究单位,各类餐饮职业技能教育学校。只要承认本会章程,自愿申请加入,均可成为本会团体会员。

  (二)个人会员:凡承认本会章程,自愿申请加入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成为个人会员。

  1、餐饮、烹饪、原辅料、调味品企业从业人员,有关行业管理人员,烹饪、餐饮行业、职业技能教育技校的经营管理人员、教师、营养师等。

  2、热爱饮食文化、热爱支持餐饮、烹饪行业的学者、专家、社会知名度较高的各界人士。

  3、热爱餐饮、烹饪事业,并取得职业资格初级技术。

  第九条 对热心本会工作的社会知名人士,可由常务理事会直接聘请为名誉会长、技术顾问和工作顾问等职。

  第十条 会员入会程序:

  (一)凡申请入会者,需填写团体会员或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团体会员“入会申请表”,需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