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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单位需专人采购鲜肉和肉制品

发布时间:2011-12-03 09:42:27 来源:新华社 浏览次数:0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的通知,地方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切实加强对鲜肉和肉制品采购管理,明确专人负责鲜肉和肉制品采购和验收。

  为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自今年12月至2012年11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切实加强对鲜肉和肉制品采购管理,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明确专人负责鲜肉和肉制品采购和验收。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要求地方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时部署行政区域内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全面自查,对使用鲜肉和肉制品数量较大的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重点单位,以及农村、城乡接合部、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品种要扩大抽检范围,提高抽检频次。同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强调,地方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和渠道,开展鲜肉及肉制品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规标准知识宣传,不断提高餐饮服务单位诚信守法经营意识,提高社会公众食品安全的风险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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