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餐饮行业协会关于修改第三届泸州市餐饮行业协会章程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8-04-16 08:54:42 来源:泸州市餐饮行业协会 浏览次数:0
泸州市餐饮行业协会
关于修改第三届泸州市餐饮行业协会章程的报告
秘书长 缪明
2018.4.3
各位会员代表:
我受第三届泸州市餐饮行业协会常务理事会的委托,向大会作第三届泸州市餐饮行业协会(章程)的修改报告,请予审议:
第三届泸州市餐饮行业协会(章程)第十条会费标准级次设置为:
有实体的会长5000元/年;常务会长4000元/年;常务副会长3000元;副会长2000元/年;理事1000元/年,团体会员500/年。个人会员100元/年。没有实体的理事以上职务均按照个人会员标准缴纳。
根据泸州市发改委、泸州市民政局、泸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等部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泸市发改体改[2018]134号文“凡是会费标准超过4档的,必须调整为4级以下,且同一会费档次不得再细分不同标准”的要求,我会从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消常务副会长档次,并入常务会长或副会长档次,由个人选择;取消团体会员档次,并入理事档次。
取消后的协会档次和会费标准为:
理事长(会长)5000元/年;常务会长4000元/年;副会长3000元/年;理事1000元/年四个级次。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