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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泸州市餐饮行业协会常务理事会选举办法

发布时间:2017-05-10 10:35:01 来源:泸州市餐饮行业协会 浏览次数:0

 第三届泸州市餐饮行业协会常务理事会选举办法

(草案)

  根据《第三届泸州市餐饮行业协会章程》规定,制定第三届泸州市餐饮行业协会常务理事会选举办法:

  一、根据会员单位的规模、管理水平、社会责任、是否热心协会工作、影响力等情况,综合考虑在本行业的代表性,经过反复酝酿和考察,提出常务理事建议名单,提交理事会选举。

  二、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泸州市餐饮行业协会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理事由会员代表大会按实到会员人数半数以上选举产生。

  四、常务理事会由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在理事中酝酿候选人;选举常务理事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赞成人数超过表决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即为通过。经选举产生的结果,由主持人当场宣布,并立即生效。

  六、本办法经大会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