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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立法整治地沟油 处罚金额上限提高至10万

发布时间:2013-03-10 22:04:46 来源:中国日报网 浏览次数:0

  为整治“地沟油”回流餐桌现象,上海市政府出台最严单独立法。2月27日,上海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称,《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上海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刘平表示:“《办法》将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对‘地沟油’回流餐桌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违反《办法》规定的行为,《办法》从两个方面强化了处罚力度。”

  一方面,收运、处置服务协议中已经明确了收运、处置活动的监管要求,收运、处置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对于违反协议约定的收运、处置单位,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直至将其剔除出收运、处置市场。

  另一方面,《办法》针对一些严重违约违规、危害公共安全和利益的行为,比如非法从事收运、处置活动的,需要同时予以行政处罚。按照政府规章设定行政处罚的权限,将相应的处罚金额上限提高到10万元;同时,明确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体现最严监管的要求和法律的震慑作用。

  “10万元是地方政府规章中最大处罚权限,目前,大部分省市的处罚金额上限为3万元。”张平认为,“3万元的处罚对于一些领域而言,违法成本太低,尤其是在上海、北京等大城市,物价本来就比较高,因此,采取更高的处罚金额上限符合市场运作。”

  上海市绿化市容局党组副书记崔丽萍告诉记者:“餐厨废弃油脂产生量是一个动态数据,与生产单位经营情况等都有关系。目前,上海市每天可能产生的餐厨废弃油脂达70吨至80吨,收运、处置体系已经覆盖全市。”资料数据显示:2012年,上海市3.2万家餐厨废弃油脂产生单位完成申报,全年处置量达到2.3万吨。

  根据《办法》:取消目前实行的缴纳垃圾处理费的规定,改为由收运单位向生产单位收购餐厨废弃油脂,鼓励生产单位主动交油;通过政府招投标方式,合理控制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处置单位的数量;强化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的全过程监管,形成闭合的管理链条。

  “《办法》明确了餐厨废弃油脂的资源属性,并通过立法中的制度设计予以充分体现。”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顾振华向记者透露,“回收后的废弃油脂主要被加工成生物柴油。”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明确了具体的收购价格通过本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食品协会和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协会制定的收购指导价予以确定,以保障交易公平。崔丽萍表示:“行业协会给出的是指导价格,会定期发布,会受用工成本、材料、石油价格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