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泸菜大师”称号、规范区(县)协会挂牌行为的决定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07 10:40:20 来源:泸州市餐饮行业协会 浏览次数:0
泸州市餐饮行业协会 泸州市餐饮行业工会联合会
公 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民政部、中央社会工作部联合印发的《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管理办法》(民发〔2026〕3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本会评比表彰行为,强化依法自治意识,维护行业评价公信力,推动全市餐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废止“泸菜大师”称号的决定
根据《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管理办法》第九条“社会组织不得擅自设立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名义开展的评比表彰项目”以及第十二条“严禁借评比达标表彰收取费用、变相营销、虚假宣传”等要求,并依据该办法关于评比表彰活动主体资格的规定,明确市级及以下社会组织不具备评选授予“大师”“名师”等具有全国性或省级影响力称号的法定资质,经我会党支部、工会联合会和第四届理事会第二十次管理层会议专题研究决定:
自即日起,正式废止“泸菜大师”称号及相关评选活动。具体措施如下:
1.停止一切与“泸菜大师”相关的宣传、使用和推荐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泸菜大师”名义进行广告推广、商业包装、职务介绍或参与市场经营活动。
2.原有已授予的“泸菜大师”称号不再延续、不作认定依据。对2018年首批和2021年第二批评定的共计57名“泸菜大师”,其历史荣誉予以尊重,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该称号不具备行业权威背书功能,不作为职业技能等级、职称晋升或政府评优的参考依据。
3.建立过渡机制:鼓励原“泸菜大师”申报转入新设立的《泸州市餐饮行业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参评“泸菜特级技师”“泸菜标准主理人”等合规、专业、成果导向的技术性称号。
4.加强监管:对于继续滥用“泸菜大师”头衔进行虚假宣传、牟取不当利益的行为,我会将依法依规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节提请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处理。
二、关于规范区(县)协会挂牌行为的决定
针对部分区(县)餐饮行业协会经市协会同意并悬挂“泸州市餐饮行业协会XX分会”牌子、对外宣称隶属关系的问题,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办法》相关规定,现明确:
1.泸州市餐饮行业协会不再设立任何区(县)级“分会”,也不批准下辖区(县)协会挂靠“泸州餐协XX分会”牌子。
为此作出如下规定:
(1)立即撤销违规挂牌:凡在办公场所、门店标识、宣传资料、网站平台等载体上使用“泸州市餐饮行业协会XX分会”“泸州市餐协分会”“直属分会”等类似称谓的,必须于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清理和摘牌工作。
(2)明确规范合法的分支机构表述:
本会依法依规设立并已履行备案手续的“火锅分会”、“小吃饮品分会”,系本会内部的专业分支机构,其名称表述统一规范为:“泸州市餐饮行业协会火锅分会”、“泸州市餐饮行业协会小吃饮品分会”。
(3)重申组织关系:各区(县)餐饮行业协会为依法登记的独立法人社会组织,与我会是业务指导与协作联动关系,非上下级隶属关系,不得以“分会”“支会”“代表处”等名义开展活动或对外承诺。
(4)建立合作备案机制:今后凡需联合开展培训、赛事、标准推广等活动,应签订合作协议并报双方主管部门备案,统一使用“泸州市餐饮行业协会与XX区餐饮协会联合主办”规范表述。
(5)强化监督检查:我会将联合市民政局、市委社会工作部开展专项排查,对拒不整改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在行业内通报,并建议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处置。
三、倡导方向:回归专业、服务行业、弘扬匠心
我们深知,“大师”之称源于民间敬意,承载着行业期待。但新时代唿唤新治理,真正的尊重不在称号,而在技艺;不在头衔,而在担当。
为此,我会将以此次自查自纠为契机,全面转向以技术实绩、标准建设、人才培养、公益服务为核心的行业推动模式,持续推进:
泸菜标准菜谱体系建设、“泸菜师傅”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青年厨师成长扶持计划、餐饮工匠选树宣传活动。
让每一位坚守灶台、精研技艺、服务大众的从业者,都能在阳光下获得应有的尊重与回报。
特此公告。
泸州市餐饮行业协会 泸州市餐饮行业工会联合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四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 中共泸州市委社会工作部、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总工会;各区(县)民政局、餐饮行业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