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泸菜分类与术语》(报批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18 16:58:00 来源:泸州市餐饮行业协会 浏览次数:0

泸州市餐饮行业协会
关于公开征求《泸菜分类与术语》(报批稿)意见的公告
各会员单位、相关餐饮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检测机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行业专家及广大市民: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及《四川省川菜促进发展条例》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烹香泸州”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夯实泸菜标准化体系的语言基础,泸州市餐饮行业协会依据《泸州市餐饮行业团体标准制定程序》(泸餐协〔2026〕6号),已完成团体标准《泸菜分类与术语》(T/LCX 002-2026)报批稿的编制与内部审查工作。
本标准作为泸菜标准化体系的“元标准”和“基础语言”,旨在统一术语表达、厘清分类逻辑、确立规范框架,为后续菜品技术标准、品牌认证、教学培训、文化传播及数字化转型提供统一的话语体系。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权威性、规范性与适用性,现根据四川省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征求意见管理栏”的相关要求,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公告严格依照标准制定流程,对《泸菜分类与术语》从评审稿到报批稿的全流程时间节点进行系统梳理,确保文本内容、公告日期与申请日期完全吻合,杜绝因程序瑕疵影响标准发布。
一、标准基本信息

二、标准制定全流程时间节点梳理
为确保本标准顺利通过备案,现将从评审稿到报批稿的关键时间节点进行公开说明,做到程序严谨、有据可查:

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发布的《泸菜分类与术语》(报批稿)文本,其最终修
订完成日期为 2026年9月15日,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2026
年9月18日),不存在“文本及公告日期与申请日期不符”问题。所有程序均严格遵循《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泸州市餐饮行
业团体标准制定程序》,确保流程合法、合规、可追溯。
三、标准主要内容概述
本标准立足泸州“两江四水”的地理生态与千年酒城文化积淀,构建“地理—风味—技法”三维分类模型,确立统一的命名体系与分类逻辑。
核心内容包括:
1.统一核心术语定义
明确“泸菜”为以泸州为中心的川南地方菜系,融合巴蜀与苗彝文化,以“麻、辣、鲜、香、嫩、脆、醇、爽”为核心特色;
确立“大河帮小河味”为泸菜两大主流流派,体现“一江两脉、城乡共荣”的饮食格局;
定义“十全风味”为十大风味类型的总称,全面概括泸菜的多样性。
2.构建科学分类体系
采用“地理→风味→技法”三级分类结构,明确判定优先级:地理优先、风味次之、技法补充;
设立规范性章节“第4章 分类与命名规则”,确保标准具备强制效力。
3.规范命名与编码规则
命名建议采用“地域/流派 + 技法 + 主料”结构(如“泸州干烧水密子”);
设计兼容性强的编码结构:[地理代码][风味代码][技法代码][流水号],为数字化管理提供接口。
4.提升地方真实性与科学性
设立《泸州本地特色食材名录》(附录C),收录水密子、木姜子、护国陈醋、先市酱油等25项代表性物产,标注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如“★合江荔枝”);
修正“仔姜→子姜”“仔鸭→子鸭”“急火小炒→急火短炒”等地方用语;
更新“酒入肴三段法”科学原理,阐明“萃取挥发+化学反应”双重机制,统一操作参数。
四、征求意见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18日(共30天)。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五、征求意见材料
《泸菜分类与术语》(报批稿)(附件1)
《泸菜分类与术语》编制说明(附件2)
《征求意见建议反馈表》(附件3,可下载填写)
以上征求意见材料请在文末下载。
六、意见反馈方式
请各单位或个人在规定期限内填写《征求意见建议反馈表》,并通过以下方式提交:
电子邮箱:林盛才(秘书长):1069428168@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T/LCX 002反馈+单位名称”)
纸质邮寄: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阳大道41号龙泉大厦1305室,泸州市餐饮行业协会办公室(邮编:646000)
联系电话:13608289699
七、注意事项
反馈意见须提供单位全称或个人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匿名意见原则上不予受理;
每条意见应明确指出所涉章节编号、条款内容,并说明修改理由或补充依据;
所有反馈信息将统一整理形成《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经专家评审后修改完善,并在协会官网及四川省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同步公开;
本标准是《T/LCX 001—2026〈泸菜菜品技术标准〉》的系统性延伸与结构性补强,未来将作为泸菜标准体系的“基础工具书”推广使用。
我们诚挚邀请社会各界专家学者、一线从业者和文化爱好者积极参与,共同为泸菜建立一套听得懂、用得上、传得开的标准语言体系,助力“烹香泸州”走向全国、迈向世界!
特此公告。
泸州市餐饮行业协会
2026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