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泸州市餐饮行业2019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审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9-10-24 09:02:51 来源:泸州市餐饮行业协会 浏览次数:0
泸州市餐饮行业协会 泸州市餐饮行业工会联合会
关于报送《泸州市餐饮行业2019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审查报告
泸州市人社局:
《2019年泸州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协商工作在四川省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代应林的指导下,从2019年1月开始对24户大型、中型、小型餐饮企业,26个工种进行调查,2019年3月4日和2019年4月16日分别以书面和会议形式向泸州市餐饮行业协会发出“2019年泸州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协商”要约书,提出今年工资专项集体协商以“关爱农民工·协商促和谐”为主题,就行业职工的劳动报酬、体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社会保险、职业技能培训等内容进行协商。工会联合会推荐了工会主席缪明明作为首席协商谈判代表;副主席易道先、涂鸣、陈荣荣,罗林宽、钟国惠;工会联合会委员冯兰、罗兰贵、杨元和、刘英等10位作为协商谈判代表。
2019年4月16日泸州市餐饮行业协会选举会长张丰贵为首席协商谈判代表,协会常务会长,王晓林,阿林晓馆法人代表;魏中友,纳溪金贸大酒店法人代表;马光明,泸县龙城大酒店法人代表;钟春蓉,泸州丰泽苑餐饮有限公司法人委托代理人;赵明德,光华大酒店法人;王 郑,合江餐饮协会会长、合江味道法人;韩利君,泸州领尚国际总经理;钟胜宏,泸州钟跷脚餐饮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薛玉梅,泸州王氏大酒店总经理为协商谈判代表。同意工会联合会副主席罗文担任集体协商工作记录员。
经过多次协商,7月22日工会联合会“2019年泸州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征求意见稿)”形成,分别向双方协商谈判代表发出书面征求意见的函,在收到协商代表反馈意见后进行了修改,9月12日在圣景酒店举行了“2019年泸州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仪式。今年的合同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合同”体现了“关爱农民工·协商促和谐”的协商主题,合同紧扣当前餐饮行业的市场情况、经营发展进行,协商接地气,通过对职工方的现场问卷调查“内容符合实际”,满意度达到100%;对本行业工资专项集体的落实情况满意度达到88%,基本满意度达12%。
二、“合同”体现了员工与企业共谋发展,实现双赢的新思路,通过对行政方现场调查,对泸州市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合同满意度达到70%,基本满意度达到30%;对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协商调动职工积极性和保持职工队伍稳定的作用,有明显作用达到61%,有一定作用达到33%,作用不明显4%。
本合同涵盖市级协会和江阳区、纳溪区、叙永、古蔺、合江泸县、庆典7个分会,对协会会员单位起约束作用,对行业起指导作用。
按照《四川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办法》第23条的要求,现将《泸州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呈报泸州市人社局审查。
附件:1、泸州市餐饮行业工会联合会审议通过“2019年泸州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决议
2、《2019年泸州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泸州市餐饮行业协会 泸州市餐饮行业工会联合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