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破获14起制售假酒案 涉案500余万元
发布时间:2013-09-05 12:38:47 来源:华西都市报 浏览次数:0
图据网络
昨日,泸州市江阳区公安分局发布了自今年2月份开展“打假打传”专项行动成果。截至目前,全区已破获涉假类经济案件14起,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16名,收缴假酒5000余件,涉案金额达500余万元。
贴上标签几十元的假酒“华丽变身”
“最让他们冒险制假的原因就是成本低、利润高”。泸州市江阳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负责打假工作的负责人介绍,在目前破获的涉假类案件中主要为假冒国优名酒类案件。
一瓶成本不到几十元的散装白酒,经包装后能卖到几百至上千元不等。而这制假者的主要“变身”手段,就是将低劣的酒水灌入回收的废瓶中,为使假酒逼真,更有甚者还购买了高仿真酒盒、酒箱及防伪标贴等一系列包装材料,让一般消费者无法轻易辨别真伪。
暗度陈仓劣质假酒走进高档宾馆酒店
“他们的主要销售渠道为一些不法门店。”该打假负责人说,由于利益关系,一些门店,甚至个别经销商职员利用自己的合法身份做非法营销,让人无法辨认。在已经破获的案件中,更有甚者是在市民就餐时,一些酒店、宾馆工作人员利用老百姓的信任,在开启酒水过程中,偷偷更换了酒水。“建议市民在外就餐时,最好要求饭店人员当面开酒。”
该负责人介绍,成本低、利润高是令制假者冒险生产的最大诱因,并且生产这些假冒国优名酒的作坊,多为手工作坊,这些作坊的环境卫生状况相当恶劣,不但侵犯了广大市民的合法利益,还严重危害到了老百姓的身体健康。
量刑太轻刑满释放人员重操旧业
记者在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时发现,该法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最高可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此,该负责人表示,对于上述规定,许多假酒的制售者也心知肚明,所以他们不再使用以甲醇、工业酒精兑水的手段造假,而是更多的采取以次充好、以假乱真、以低档酒假冒高档酒的手法,赚取高额利润,而一旦被查处,也顶多是按“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等《刑法》规定的内容进行处罚,其量刑难以真正有效的震慑犯罪分子,致使他们有恃无恐。“破获的多起案件中,嫌疑人就是刑满释放的人员。”
相关人士提醒,如果已经买到的酒不着急使用,可拨打打假办电话,请相关专业人士进行鉴别。而如果发现自己购买到假酒,可到工商、公安部门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