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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被洪水淹过的餐饮单位一律停止营业

发布时间:2012-07-25 11:00:21 来源:泸州新闻网 浏览次数:0

    昨(23) 日下午,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2012年防汛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预警公告,凡是被洪水淹过的餐饮单位,一律停止营业。广大市民和餐饮服务单位要做好各项预防措施,严防“病从口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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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洪水淹没的鱼馆 泸州市餐饮行业协会 殷朝刚 摄

  广大消费者要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 把好食品“ 入口关”。不到未经彻底消毒处理的被洪水淹过的餐饮服务场所就餐, 不喝生水、不吃被洪水浸泡或未洗净的瓜果和凉拌菜等。

  餐饮企业要严把原料采购关,不得购进过水食品及霉变生虫、腐烂变质、感观性状异常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进行加工制售。被洪水淹过的餐饮单位在恢复经营前要对经营场所、设施、用具进行彻底清洗消毒,杀灭有害病菌。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全面做好汛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应急值守;要排查登记餐饮单位过水情况,监督处理过水食品和食品原辅料,监督经营场所、设施、用具消毒。

  对洪涝灾区设置临时供餐点,要采取驻点监督的方式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检查指导,预防和减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加强汛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努力把事故的影响和损失减小到最低。

  记者 张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