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餐饮业油烟治理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4-12-31 16:51:00 来源:泸州市餐饮行业协会 浏览次数:0
为加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优化城市环境,减少大气污染,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现向广大餐饮服务经营者发出如下倡议:
一、落实法律法规。全市餐饮服务经营者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泸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加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严格履行油烟排放标准要求,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监督管理,积极推广使用节能炉具、无烟炉具等先进实用的餐饮油烟污染防治技术和装备,倡导无油烟、少油烟烹制工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公众健康。
二、按照规定选址。餐饮服务项目选址应当符合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市城乡规划的有关要求,减少对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以及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等环境敏感区的影响,与周边自然和人文环境相协调。排放油烟餐饮服务项目的烟道、烟管以及排放口设置等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标准,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扩建、改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三、定期清洗维护。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清洁维护保养,频次不低于每月一次,确保达标排放。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将油烟经净化设施处理后排放,禁止通过下水管道、私挖地沟等方式排放油烟。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无组织排放,即未通过专用烟道等设施收集或油烟净化设施净化的油烟排放。禁止随意将废气油脂排入下水管道。餐饮服务经营者要建立健全维护保养清洗记录档案,保留台账备查。
四、禁止露天烧烤。严格落实烧烤严禁区、规范区相关要求,禁止违规占用城市道路、广场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止区域内露天烧烤,烧烤店铺(摊点)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全部使用管道燃气、电等清洁能源,确保达标排放。
泸州市餐饮行业协会将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引导、服务作用,积极宣传和倡导餐饮业规范排放油烟。欢迎社会各界对全市餐饮经营者的环保行为进行监督,不断提升全市餐饮行业环保水平。让我们携手共进,以实际行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掀起“全民行动、全民参与、共同治污”的热潮,为泸州市的明净天空、清新空气贡献餐饮业力量!
泸州市餐饮行业协会
2024年12月31日